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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17-01-04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表演专业招收艺术类学生。

所在学院

专业名称及方向

招生计划

备注

新闻与传播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24

不做分省计划

城市设计学院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55

按大类面向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五省(区)招生

艺术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

30

不做分省计划

表演

27

不做分省计划

二、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设计学类招收美术类考生,进校后分专业。

(一)招生计划:55人,面向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五省(区)招生,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合计

招生计划

7

19

10

12

7

55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7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

1.无色盲、色弱;

2.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四)录取办法

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若一本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70%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五、有关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7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艺术类统一考试,考生还需参加并达到其规定的成绩要求。

3.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5.考试费用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6]183号文收取,我校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

六、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监督艺术类招生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jwo@whu.edu.cn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西侧205206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相关院系

新闻与传播学院:027-6875 42396875 2685

城市设计学院:027-6877 2048

艺术学院:027-6875 2387027-6875 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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