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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6-07-05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位于南二环东端,西安高新技术东开发区幸福林带南段,南眺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北临举世闻名的明代长安城墙,东依景色怡人的浐灞生态园,交通便利。学院占地面积600余亩,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公寓楼、图书馆、餐饮服务中心、室内外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信息网络中心、计算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实验、实训基础设施健全,仪器设备先进。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的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和摄影等四个专业以及舞蹈类的舞蹈表演专业。

一、报考条件

● 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类或舞蹈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国家教育部颁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 报考我院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应接受过比较系统的舞蹈基本功训练,并具备相应的形体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

● 色盲及色弱患者考生不能报考我院美术类各专业。

二、考试组织

● 报考艺术类(美术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考试内容分为文化课考试与专业课考试两部分。

● 文化课考试参加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 美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 舞蹈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由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山东考生须到我院设立在山东淄博校考地点参加专业课考试。;新疆考生须参加新疆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 报考舞蹈类专业的陕西省考生须参加由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西安音乐学院承办的音乐舞蹈类招生院校专业课联考。

三、专业课考试

● 报考我院美术类及舞蹈类各专业,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时间及地点均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规定执行。

● 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面报或函报;考生仅限在一个考点报名,多点重复者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

● 由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参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规定执行。

● 由我院组织的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为自然条件测试 、基本能力测试、自选舞和即兴舞表演、模仿能力测试、舞蹈特长展示。

● 新疆自治区考生我院认可新疆艺术学院舞蹈表演专业的专业课考试成绩。

四、文化课考试

● 参加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类、舞蹈类)专业课考试统考(或联考)考生成绩合格后,持所在省艺术类(美术类、舞蹈类)专业测试合格证或成绩证明、考生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直接到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相关手续,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 参加我院组织校考的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凭我院签发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舞蹈学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相关手续,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 所有考生的政审、体检由当地招生办统一核查办理。

五、录取办法

● 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绘画)专业: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专业课成绩×40%。;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六、其它事项

●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录取通知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及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办理入学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必妥善保管。

● 新生入学后,学院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和违反招生规定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 按照陕西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18000/学年)收取学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办公室

   址:西安市幸福南路109

   话:029-82628201  

   真:029-82628205

   编:710043

   址:http://zs.xauat-hqc.com/

电子邮箱:xjdhq@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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